我理解的分手费
昨天一早实习生弟弟问我为什么给yaya那条微博点赞,问我为什么支持会「分手费」这个东西,那我也索性讲讲「分手费」是什么吧。 弟弟还有点特殊,他不像沈奕斐那种学者,自傲的大婆心态让她觉得第三者无非比鸡多了一层感情游戏。弟弟并不针对第三者,他对婚姻也一样质疑。我之前说过他是极度自我中心的一个人,他一想到婚姻中自己的钱可能会交给对方就感到极度恐婚(然而还没对象)。 所以,比起时下主流的「老婆管钱」模式,他对我搞的那套「共同账户制度」还蛮认可的。 那就举我共同账户的例子——我和百叶每月把工资的60%打进共同账户,这个共同账户恰好是在我的一张专门的银行卡里,而不是他的卡,那么如果有一天离婚,双方都没什么大错 (三原则:家暴 / 挪用共同财产 / 家庭责任缺位) ,我肯定要把这张卡里的钱拿出来对半分。不仅是钱,还有两套房子,第一套房子我们一起买的,五五分,第二套房子我妈妈出的首付,我们还贷,所以理论上我妈和我俩分别占四三三,到时候按市场价算一下。 我觉得这一点上,我们应该像投资人学习。某投资人会说, 任何投资,从一开始,追求的就一定是退出 ,投完一个ofo,还会有下一个 ofo。当然我们还是主要享受过程的,但也要想想退出的时候怎么办,否则就是给自己埋雷(这个不用我举例了吧)。 而且我觉得,共同账户不一定局限在家庭场景中,如果愿意的话,恋爱未婚中的双方,一群朋友之间,都可以用。比如大家有一致的目标,希望一起攒钱买课程,买游戏,出去玩,只要规则民主,机制透明,有退出方式——那就完全没问题。 另外我还觉得, 生活同盟不是绝对唯一的。如果一个人精力足够,他可以和很多人结盟。 再拿我们自己举例,收入40%的工资归入个人小金库,搞搞其他的可不可以?我爱好园艺,和朋友合伙租个小花园种着玩;百叶喜欢运动(呸!),他跟哥们儿集资办张卡租打球的场地——我会因为百叶用他自己的钱办了张卡,去大闹球场,说这是我们婚姻共同财产吗,请给我退钱吗。 还有需要注意的一点,在这些同盟中,钱不是唯一的投入方式,比如(继续幻想……)小花园的合伙人中,有人特别能出钱买花花草草,有人特别懂得园艺专业知识,有人会干泥瓦木工活,有人能拿出很多时间精力来照料花园,不管哪种方式,都可以让我们的小花园变得更美好,这不正是同盟合作的目的标吗。所以婚姻中有一方全职照顾家庭的话,该不该共享家庭成果,退出是否应该拿到合理的那...